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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治电动车何必搞成“虎门销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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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警方所说的销毁电动车的“法律依据”,是指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12条规定的“对扣留的车辆,当事人逾期不来接受处理的,可依法处理。骑电动车不会像卖鸦片那样祸国殃民,我们对收缴上来的电动车的处理也不必像虎门销烟一样追求轰轰烈烈。 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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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评论

2015-01-07 09:02:32 安迪生 [普通网友]

说的太对了,这些话对于那些所谓的执法人简直是对牛弹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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